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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副厅长仲继安在全省酒业大会上的讲话
2006-03-03 09:56  文章来源:保定市曲阳县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同志们:
这次全省酒业大会是商务厅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性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也是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认清形势,认真总结近年来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成效;二是表彰先进,互相学习、借鉴、交流了工作经验;三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学习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四是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方向。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对近几年酒类流通工作的回顾
我省是一个酒类生产、消费大省。目前,有酒类生产企业531家,具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企业1487家,零售许可证的企业近22万多家。据初步统计,全省年生产白酒55万吨,啤酒130万吨,果酒7.8万吨;年销售白酒51.7万吨,啤酒180万吨,果酒9万吨。近年来,白酒生产基本上稳定在50多万吨的水平,啤酒、果酒生产呈上升趋势,葡萄酒产业的发展另人振奋,昌黎、怀来、涿鹿葡萄酒产量连年上升,产量、产值在全国葡萄酒行业名列前茅。
我省历来重视对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1990年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酒类产(商)品监督管理规定》,1998年、2002年两次进行修订,2003年9月省人大出台了《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酒类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商品生产、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明确了我省各级酒类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为我省酒类行业的良性发展奠定了法律的基础。省、市、县三级酒类监督管理部门的154个机构、近2000名执法人员,为维护酒类流通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不法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的违法行为。
酒类商品是高税高利的特殊商品。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酒类生产和销售不断增长。同时,一些不法之徒见利忘义,疯狂制售假冒伪劣酒,不断充斥市场,毒酒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把酒类打假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常抓不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督导检查。具体的做法是:
1、搞好“四个结合”:(1)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2)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3)专项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4)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2、加大“四个力度”:(1)加大对制假售假窝点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和打假力度,对假联营、假买断品牌、不合法的异地灌装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加大对制假售假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省局首先明确了全省的重点打假区域,各市、县(市)局也明确了本地区的酒类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已经确定的酒类打假重点区域和重点打击的假冒伪劣酒品牌,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采取强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3)加大对重大节日市场的监管力度。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是酒类销售旺季,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酒不法行为的活跃期。各级酒类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加强对酒类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节日酒类市场安全。(4)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坚持溯源制度,一查到底。对屡教不改的制假售假不法分子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搞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对查处的大案要案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良好氛围。
3、抓好“三个战役”:(1)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专项战役,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坚决堵住假冒伪劣酒流入市场的渠道。(2)6月至8月开展以啤酒为重点的打假专项战役,重点查处过期、失效、变质和非“B”字瓶啤酒。(3)9月至次年2月,全面清理整顿酒类市场的劣质散装、瓶装白酒战役,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伪劣酒的泛滥。2004年,我省作为全国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国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2005年全省共查处和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1576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829起,总案值970万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和非法小酒厂38个,查处万元以上大案要案22起,移送司法机关7人,从而维护了酒类生产、经销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许可证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实行许可证管理是酒类市场监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同时,我们也在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和方法,多管齐下,收到较好效果。
1、严格酒类许可证管理,市场准入法制化。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强化酒类市场管理,根据《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贯彻国家三部局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活动的通知精神,2005年初对全省的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换发。未获得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酒类商品,依法取缔无照(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不具备产品质量保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条件,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严把生产和销售假酒的关口。
2、实施“放心酒”工程。为了让老百姓喝上放心酒,省、市、县各级酒类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考察、评优,命名了120家“放心酒展示厅”、“名优酒专营店”,并向社会公示,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同时,对那些制假贩假、坑害百姓的不法商户,在河北酒类网上曝光,从而保护了群众利益,净化了酒类市场。
3、推行酒类贴标管理,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为做好酒类贴标工作,我们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对酒类贴标工作的意见。二是到武汉等地考察酒类贴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三是先搞试点,摸索经验。邢台、石家庄等市作为全省实行酒类贴标的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为真酒加贴身份证,深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欢迎。四是制定方案,准备全省推广。今年初,我省出台了《河北省酒类贴标的初步方案》,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简便易行”的原则,三次召开全省范围的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了解酒类贴标的意义和作用。目前,已有几十家厂商提出酒类贴标的书面申请。
(三)转变观念、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
为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需要,我们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方面为政府出谋划策,另一方面增强企业的竞争意识、品牌意识,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1、深入调查研究,为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今年上半年,我们抽调专人组成啤酒市场调查小组,历时三个月,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河北省啤酒市场调研报告,得到省长的充分肯定,批转相关部门在制订全省“十一五”规划时认真研究,并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进行通报,收到较好效果。为解决有些酒类执法人员身份还是企业人员和临时工问题,我们对全省酒类机构、人员、经费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摸底调查,并指出存在或潜在的经济和法律问题,给省政府专题报告,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7月我省已通过省编办下发了《通知》,要求县级机构改革将酒类监管工作纳入行政序列,并在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予以保证。此举得到商务部的充分肯定。
2、举办酒类展销会,为企业牵线搭桥。为促进酒类、食品、副食品产销企业的交流合作,宣传名牌产品,开拓大市场,搞活大流通,按照省领导和厅领导的指示精神,由我厅和石家庄市政府等单位共同举办的2004、2005“中国北方糖酒、副食品展销洽谈会”在各市酒类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省领导的肯定。
3、建立“河北酒类网”,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将酒类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按照厅领导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04年上半年,建立了“河北酒类网”(网址为:www.He9.cn),做到既能“办”,又能“看”。“看”就是将国家、部、省的有关政策、法令、酒类信息、打假情况、酒类知识、办事程序等在网上公开;“办”就是在网上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分省内省外、不分国内国外、不分国有民营,一律实行酒类批发许可证网上审批。这样一方面运用现代管理手段管理酒类市场,方便、快捷、高效;另一方面增加政务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2004年底至2005年初酒类批发许可证换发期间,我们通过网上审批,初步测算,为企业节约各项开支近100万元,节省近6000个工作日。这种坐在家里申请、送证上门的做法,不但得到了各市、县酒类监督管理局的拥护,也受到了经营者的称赞。
商务部、省纪委、省监察厅等相关领导听取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专门汇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新华社、河北日报等新闻媒体分别对我们进行采访,并进行了报道,对我们的工作给与了大力支持。
二、充分认识加强酒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经过全省各级酒类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但是,当前酒类市场秩序还存在很多问题,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酒类市场的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一)酒类市场秩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从当前酒类市场的运行情况看,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违背的突出问题:
一是酒类经营主体的行为很不规范。许多企业没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存在着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等问题。部分企业为了争夺市场,采取名目繁多的暗扣、瓶盖返钱等促销手段,扰乱正常的酒类流通秩序。还有一些企业以现金交易不要发票、关联交易等方式,规避和逃税漏税,造成国家酒类税收流失严重。
二是假冒伪劣酒类充斥市场,严重侵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酒类市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现象仍较普遍,国家名酒和畅销酒被仿冒现象屡见不鲜,有些地方制售假酒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
三是地方保护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阻碍了酒类商品流通和酒类统一市场的形成。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了保护本地利益,采取各种手段限制外地酒类进入本地市场,限制了酒类产品正常流通,造成了酒类市场的地区分割,严重制约了我省酒类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针对当前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我们要从建设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加强酒类监督管理,是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酒是特殊商品,直接关系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由于酒类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酒大量充斥市场,严重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危害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是树立以人为本观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其次,加强酒类监督管理,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酒是有着双面社会影响的商品,适量饮酒有利于满足部分群众的生活喜好、增进友谊和感情,过量饮酒则会诱发疾病甚至致死致伤。酒后犯罪、酒后驾车已成为社会公害,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特别是未成年人饮酒现象相当普遍。这些对构建和谐社会带来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因此,严格酒类监督管理也是社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
其三,加强酒类监督管理,是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我省有着悠久的酿酒历史,象板城烧、刘伶醉、老白干等品牌有着厚重的文化积淀,是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酒类市场秩序混乱,严重影响着我省酒类行业的发展。加强酒类市场监督管理,不仅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而且也有利于酒类行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其四,加强酒类监督管理,是维护我省经济利益的内在要求。酒是高税利商品,古往今来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对酒的管理,防止利税流失。象美国、英国、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都实行酒类专卖制度,并把流通环节作为搞好税收监管的重要切入点。对酒类流通环节加强管理,将为强化酒税征管创造有利的条件,更好地维护国家经济利益。
三、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
各级酒类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酒类监督管理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流通和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下大力推进。根据我省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酒类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和严格管理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商品批发经营、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促进酒类产业持续发展。
(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点:
1、酒类监管法制化。完善酒类流通监督管理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酒类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条例》和《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强化酒类流通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
2、酒类流通现代化。推进现代酒类流通体系建设,发展先进营销方式,培育设施先进、竞争力强的酒类流通企业,促进农村地区及散装酒类流通经营方式转变。
3、酒类管理信息化。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完善酒类市场运行监测和检测,实现信息化、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酒类市场信用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广酒类贴标电子监管。
4、酒类消费科学化。不断提升我省酒类消费的文化内涵,在国内、国际市场形成独特的河北酒业竞争力。提倡科学、安全、健康饮酒,促进我省酒类消费层次的提高。
(二)酒类流通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以全面、深入落实《条例》、《管理办法》和标准为核心、为依托、为工作抓手,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我省酒类流通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主要工作思路是:
1、要加强领导,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日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已正式颁布实施,这是酒类流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成果。落实好办法和标准,是搞好今后一段时期酒类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手段。各级酒类监管机构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和标准为核心,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酒类流通管理各项工作,积极取得本地政府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努力开创酒类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各地酒类监管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适应酒类监管的特殊要求,不断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队伍;要加强制度建设,因地制宜,制订和完善符合本地管理实际的配套办法和措施,形成保障有效管理、有利于规范酒类市场的制度体系。
3、加强酒类流通现代化建设和品牌建设。要大力发展酒类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酒类产品和一流的服务。要积极推动酒类质量的认证工作,促使我国酒类产品质量提高,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放心酒。要加大达标企业的评审和宣传工作,积极推动达标评审工作,对已经达到酒类经营规范要求的企业要尽早评审,尽快授牌,并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4、加强市场监测和检测,完善酒类管理系统。除进行酒类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外,还要对酒类市场规模、运行质量、消费结构、重点企业、现代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进行监测,密切跟踪酒类市场的运行情况,及时分析酒类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好酒类管理工作。现在,酒类贴标电子监管已在石家庄开始启动,下一步将在全省推行。这一项目属于全国统一行动,与历史和传统贴标相比有许多不同点。河北省作为试点,由中信集团提供技术和财力支持,得到了白克明书记和季允石省长的高度重视。因此,在全省全面推进酒类贴标的时机成熟了,我们一定要以此次贴标为契机,积极建立并完善为企业、为市场服务的网络体系。
5、建立酒类流通管理的部门协作机制。酒类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酒类监管机构要加大与工商、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稳定、高效的管理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共同做好酒类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协会等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发挥专家的咨询服务作用,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
6、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两个标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标准进行解读和培训。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大培训力度,使酒类管理人员深入理解酒类管理办法和标准的具体实施要求,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使经营者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使消费者自觉到合法经营场所购买酒类商品。各地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标准,形成全社会的监督制约机制。
同志们,酒类监督管理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商务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酒类监管机构要深刻领会加强酒类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抓好《办法》和《标准》的落实,努力建设诚信、法制、健康、规范的酒类市场,全面开创酒类流通管理的新局面,为我省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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